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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

创建时间:

修改时间:2014-09-17 09:15:00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世界各国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一)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判决。

(二)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三)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

(四)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专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

即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的。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一般意义

在实践中,专利无效程序多被专利权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

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意义

我国发明专利在授权前经过实质审查,无效宣告程序只是对其专利性的有一次检验;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同,授权前未经实质审查,故无效宣告程序。有着特殊的监督作用。

(一)某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事实状态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经授权,法律保护非常明确—一权利人有权指控他人侵权。但是法律状态明确,不等于稳定,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情况。

1.有些实用新型完全具备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只不过出于审批时间、费用考虑,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2.有些申请事实上满足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要求,即使出现无效宣告请求,也经得起考验。

3.有些申请不李澈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只是由于申请人盲目自信,或信息不灵,从而申请并获得了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4.有些申请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一申请人为了达到某神目的,并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例如为了宣传,为了投资人股,为了占领市场等。

以上3、4情况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法律状态与事实状态存在矛盾,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会利用专利无效宣告这个法律武器。。

(二)无效宣告程序的特殊作用

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引起的,实际上是第一次实质审查。其保证以上3、4情况下,专利被宣告无效,使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要求,得到贯彻。

实践中遇到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有的人认为知识产权局审查错了,或认为根本不审查。实际上,请求专利无效正式实质审查开始,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正常审批、监督过程的组成部分。从全过程来看,对强化的初步审查之后授予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有人称之为“推定有效”。